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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天津医院医疗设备(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25 09:18:32

  合同包1(宁强县天津医院医疗设备(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1(宁强县天津医院医疗设备(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5)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蓝天御苑小区商铺二层门面房南侧开标室

  1.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投标人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以《宁强县天津医院医疗设备(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为准”、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资料审核无误后须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并进行线上支付,售后不退。

  2.注意事项: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及时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登记入库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按相关规定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